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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一员工不服调岗遭解雇,法院判公司无需赔偿

佛山政法 2022-10-09


在原岗位干得好好的

老板却突然要给你调岗

你会怎么办?


员工是否有权拒绝调岗?

如果员工不配合调岗

公司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不满调岗拒上班 员工被公司“炒”


小梁是佛山顺德某餐饮公司的一名员工,从事酒吧员工作,负责切水果、拿酒水等。



2019年5月6日,公司大厅开始装修升级,小梁工作的吧台被拆除,其工作地点转移至厨房处。


2019年5月13日,餐饮公司向小梁出具《调任岗位通知书》,称公司决定装修后将小梁从酒吧员调整到楼面服务员,工作内容为倒茶水、收碗碟、上菜等服务性工作,且原薪酬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一律不变。


公司要求——


小梁在收到此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回执填写完毕,交给行政人事部并到新岗位报到上班;


如有异议于1个工作日内找人事部协商;


逾期不到新岗位报到也不配合协商,公司则视为不上班和旷工处理,有权开除小梁、解除劳动关系。


2019年5月13日当天,小梁签收了通知书,并注明绝对不同意调岗,且未到新岗位报到上班。


2019年5月17日,餐饮公司解除了与小梁的劳动关系。


小梁感到十分气愤,认为该餐饮公司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于是将其告上法庭。




谁对谁错?


一审法院:调岗属公司用工自主权范畴


法院认为——


该餐饮公司因装修调整小梁的工作岗位,且新旧岗位均是服务员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均无改变,餐饮公司的调岗并不具有惩罚性、侮辱性,属于该公司用工自主权范畴,小梁无正当理由不服从被告工作调动,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据此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并无不当,小梁请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一审后,小梁认为其原工作岗位具有技术性和特殊性,该餐饮公司调岗决定不当。于是向佛山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公司涉案行为无不当


法院认为——


小梁原工作岗位为酒吧服务员,是提供酒水及切水果服务的服务员;而调整后的岗位为楼面服务员,是按照餐厅的工作要求为客人提供服务的服务员。


两个工作岗位同属服务行业,同系酒店餐厅招待客人的服务人员,工作性质上并不存在本质差异。


且该餐饮公司在调整岗位时已明确不会变更小梁的工资待遇以及工作、休息时间。


因此小梁认为该公司调整其工作岗位不当的主张不予采纳。


在本案中,小梁在接到公司调岗通知后,未有正当理由而拒绝到新的岗位报到上班,公司根据其规章制度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无不当。


所以认定小梁上诉主张该餐饮公司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没有理据,法院不予支持。




合法用权应受保护





由于劳动关系双方主体的地位与其他一般民事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相异,现实中可能存在占据优势地位的用人单位随意调岗调薪,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也可能存在部分劳动者不服从用人单位的的合理安排,随意向用人单位提出没理据的请求。


工作岗位的变更属于劳动条件的变更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在审查企业的调岗行为时,既应注意支持企业合理行使用工自主权,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管理,也应考虑到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引导劳动者正确、正当地表达利益诉求,在劳动关系中保持两者的平衡和保证双方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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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中级人民法院、顺德普法

佛山政法微信编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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